您现在阅读的是由精品提供的—《》47.不是说林鹿失宠了吗?怎么宁总会为他,破了自己的惯例?
衬衫太大。扒开领口,内里风光一览无遗。
林鹿本来就很白。平时出门又少,不经日晒风吹,身上更是白得如玉般无暇。
可此刻,原本凝脂润白的皮肤上,却添了好几处淤青伤痕。其中最大的那一片就在腰间,已经僵肿起来,触目惊心。
宁致远手指从那一片剐蹭出的淤青上划过。林鹿本能地一缩,手臂就被握住了。宁致远一用力,将他拉近自己怀里。
耳边是宁致远低沉的声音,
“躲什么?”
“没有躲……”
“不敢让我给你换衣服,就是因为这个?”
“我怕致远哥……嫌弃我太笨。”
林鹿低下头,满脸沮丧,
“连过路的车子都没能躲过……”
“确实够笨的。这么大个人,连马路都不会过。”
“……”
林鹿咬住嘴唇,却忍不住为自己辩解一声。
“是因为之前在电视上,看到了师哥。结果没注意看路,才被撞到的。”
“师哥?你是说,庄晓?”
宁致远脸色顿时沉了三分。握住林鹿手臂的那只手也一下子捏紧了,狠狠攥进皮肉里。林鹿吃痛地一抖,却不敢甩开他。
“他不是出国了么?你跟他竟然还有联络?”
“他是出国了啊,他参加了圣依丝的决赛,拿了金桂冠。我退赛后,和师哥就再没有联络过。听说他留在了圣依丝的一家艺术团。却没想到,今年,他已经是圣依丝的评审团成员了。”
——而我……却已经彻底告别了舞台。
林鹿低下头,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遗憾中。极其少见地,就连宁致远松开了他,沉思着站起身来,他都没有察觉。
“庄晓说什么了,对你触动这么大?”
“也没什么……只是我想起了以前在学校的时候。那时候致远哥也没这么忙,经常能见面。那时候真开心啊。”
林鹿勉强笑了笑,自己将衬衫穿好。曾经有多好,现在心里就有多难受——毕竟,被丢掉的人,是他自己啊。
“那时候开心,那后来呢?后来不开心?嗯?”
宁致远声音带了些压迫。林鹿垂着眼,轻轻说,
“后来……后来也开心。能见到致远哥的时候,就很开心。”
宁致远眉目稍微松弛些,唇角也有了上扬的趋势。他也再多话,打上领带,套上西服外套,给小周去了个电话,
“开车到楼下等我。”
之后,他转过头,看了林鹿一眼。
林鹿攥着衬衫下摆,眼巴巴看着他。那神情,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。
一副惨被主人抛弃的奶狗模样,心里的慌乱都写在脸上了。
宁致远挑眉问道,
“你愣着干什么?”
“……”
“我要去开个记者会。你要是想一起去,就马上准备好。”
“真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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