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..四百步..三百步...
两百步,终于,距离足够了,刘文秀终于可是施展自己精湛的射术了。
“给我放箭!”
骑兵必备装备,马刀和弩。
弩的射程有限,但是却是骑兵的重要输出和骚扰手段。
张献忠能够在中原陕西四处流窜,主要原因就是他的马军可以在中原腹地来去自由。
跟官军相遇时,除非地形不利,只要有平原地带交战,朝廷那点骑兵根本不是他的对手。
农民军与官军作战,必先以马军用弩进行骚扰射击,以此消耗官军力量。
等到官军人心恐惧之时,再以骑兵发动冲锋,在平原地带来回冲杀,用战马的速度来收割官军的性命。
这一招张献忠用起来是屡试不爽,作为张献忠的铁杆手下,刘文秀自然也知道怎么利用骑兵的优势来取得作战的最终胜利。
两百步的射程一到,两边相互射击。
这一次义军这边中箭者极多,足有两三百人中箭倒下。
老一营的老兵作战都已经极有配合了,见到受伤的战友,马上先抬了下去,然后空出来的位置立刻有人顶了上去。
刚刚升任百户的莫欢此刻正一手拿刀,一手举盾在招呼自己的部下顶上去。
作为大帅的堂弟,莫欢终于等来证明自己的机会。
自打跟着大哥以来,他便被雪藏在了义军之中,每天除了出操,便不再有其他的活派给他干。
这次随军出征,借着自己父亲的厚脸皮,他总算得到了一次证明自己的机会。
长江水战,他悍不畏死,跟着曹岩划着快船跟官军搏斗,战后,莫谦也兑现了他的诺言,给他从旗官升到了百户。
看到身边战友不时中箭倒下,莫欢心里还是生出了一些恐惧,因为他也不知道下一个中箭会不会是自己。
不过作为百户,作为两百个人的主心骨,他得装出不害怕的样子,要让手下的老兵们看得起他这个军官。
一百步,站在最前方的莫欢已经清晰的可以看到对方马匹抖动的鬃毛。
弓手已经后撤,两千长矛兵和一千步兵顶着盾牌就迎了上去!
这是防御骑兵最后的招数,长矛兵使用的武器都是用十尺长,这么长的距离,不管是刺人还是刺马,那都是有着足够长的长度优势。
骑兵的主要兵器是马刀,马刀刀身比起长矛来就是小孩跟巨人的区别。
随着距离的拉近,刘文秀看清了离自己三百步远的莫谦中军大旗。
他脑海里立刻想出了一个作战方案。
他对身边的几名手下说道:“给我听着,攻那江西反王的中军,那厮就在帅旗之下,擒贼先擒王,咱们把那个什么反王拿下了,这仗就赢定了!”
几名将领一听,立刻回道:“是!”
七十步。
骑兵越来越近,压迫感越来越足。
刚刚从步战退下来的参将曹岩此时忽然来到阵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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